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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花魁大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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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知晓郊外还有这么一出戏码在上演,桃夭此刻,正在心情很好地继续她的逛街大业。

闲厩的五坊已经被她逛了个底儿掉,若不是考虑到驯养不易,她还真想在府里养些狗啊鹰啊之类的。可惜,那些动物都太过招摇,父亲是绝不可能同意的。

“公子如果真的喜欢,可以买几只鸟儿回去养着,老爷和夫人应该不会说什么的。”因为是在外面,红芙也就顺口改了称呼。想起方才在鹰坊内见到的那一对神俊无比的海东青,她的眼中也满是光彩。

的确,那样英武高傲的鸟儿实在是太让人心折了,小郡主会喜欢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五坊之内除了狗之外,多为猛禽,要豢养这些未免太过危险。是以,她才建议小郡主换几只小鸟来养,这也符合现下城中大家闺秀们的一般爱好。

“若是换成鹦鹉八哥之类的,那还有什么意思呢?”清楚红芙的苦心,桃夭也懒得多解释什么,摆了摆手也就过去了。

那些生灵之所以夺目耀眼,就是源自它们搏击长空的自由态度和凌厉到可以撕碎一切的野性。如果买回去放在笼子里,那它们原本的光芒就都消失不见了,且不说能够再活上多久,即便仍旧健壮安康,那也不是她最初喜欢的样子了。折断一只猛禽的翅膀,用镣铐禁锢住它的生命,这太残忍了,也确实违背了她的初衷,所以,还是算了吧。

“嗯,都听公子的。”自从发现小郡主是个极有原则和主见之人以后,红芙就很少再做什么劝解的事情了。只要主子心里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那她安心听从命令也就是了。不知为何,她对小郡主,总有一种格外的信服,那种特殊的感觉,就连王妃也没有带给过她。因此,在她眼中,即便小郡主年纪不大,那也足够成为她唯一的天和地了。

这一段小插曲过后,主仆两个又在西市的小摊位上流连了一圈。就在桃夭百无聊赖,正在琢磨着要不要回府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的人开始骚动起来,尤其是周边的男子,都一脸兴奋地在朝一个方向集聚,看得她直接诧异地挑起了眉头。

“这位小哥,那边是有什么事情么?”红芙好奇心起,下意识就揪住了路边一个正欲收摊的小贩“怎么大家都在往那儿跑啊?”

“嗐,今天义宁坊那边有花魁打擂台呢,前两天就放出风声来了!”小贩丝毫不介意红芙多少有些粗鲁的动作,还很仗义地跟她分享自己听到的消息“据说啊,那可都是附近几个坊市里最美艳的胡姬,一般豪门贵族还不稀罕,可不就便宜咱们这种小老百姓了么!所以谁都想去开开眼啊,晚了可就抢不到好位置了!”说着,他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货摊卷起收好了,步履生风一般追着前头的大部队就赶了上去。一边跑还不忘给红芙提个醒“我说你们两个,要看的话就抓紧时间,再在那边傻站下去可就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了!”

红芙“……”

她们两个女的,跑去跟一群男的挤在一处等着看美人儿,怕不是疯了吧。

“胡姬选花魁啊……”事实证明,她家小郡主的思路总是与众不同的,就在红芙这么腹诽着的时候,桃夭伸手打了个响指,嘴角一勾,露出一个顽皮的笑,活脱脱一派高门纨绔子弟的德性“走,我们也去义宁坊瞧瞧!”

相较于平康坊闻名遐迩的北里名花,义宁坊、居德坊和西市最为著名的便是来自塞外的妖冶胡姬了。

因着平康坊临近官署,坊内也多有进奏院,为了迎合文人墨客的品味,其内的风月女子也就多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基本走的都是温柔美丽、才华横溢的解语花路线。而义宁坊这边则不然。这里的坊市靠近外城,往来的豪客和旅人更多,是以,热情奔放、舞姿卓绝且独具异域风情的胡姬就会更受欢迎。正如平康坊最美貌、最有才华的女子会被称为北里名花一样,义宁坊也会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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