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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大丈夫当如是,彼可取而代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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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镇,一家普通旅馆内。

经过了一晚上“惊吓”的胡超四人,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住处。

胡超和杨璐一人一个房间,阿k和王萌萌则是住在一起。

洗了个澡,精疲力竭的胡超并没有马上躺下呼呼大睡,而是坐在床上,拿出一根烟,烦躁地吸了一口又一口。

烟雾,很快弥漫整个房间。

作为金花市某大型集团董事长的儿子,胡超没有和其它富二代一样,从小过着骄奢淫逸,放纵无度的生活,虽含着金钥匙出生,但他却从十几岁起,就选择出国留学,在外面漂泊数年,尝遍人间冷暖,拿到的荣誉奖章数不胜数,学位证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回国后,作为继承人的他自愿从公司底层做起,一步一步打拼,期间有过挫折,有过磨难,也有被人背后笑话他一个继承人是绣花枕头——但最后,他都用实力征服了所有人。

有某个商业大佬曾亲口赞叹胡家,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就在胡超如日中天之际,他又不顾父亲反对,退出公司,邀了几个朋友,做起了这所谓的灵异节目。

所有人都很费解,想不通他为什么放着大好的公司董事长之子不干,而跑去当一个冷门的探灵节目主持?

他的回答就两个字喜欢。

是啊,这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比喜欢更不讲道理的呢?

带着这份热情,他找到了同样对探灵有着巨大兴趣的阿k。

至于王萌萌和杨璐,一个是男友去哪她跟哪,另一个则是有求于自己,不得已才来到这荒凉之地,陪自己颠沛流离。

可以说,胡超不单单有财富,有智慧,光论见识和阅历就不是一般富二代可以比拟。

他自认阅人无数,可在今晚,却觉得“走了眼”。

他想不通,那个叫丁勉的青年,为什么愿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

长得像他母亲?

这算理由吗?

胡超思考了很久,他觉得如果换做自己,别说长得像自己母亲,就算是母亲的双胞胎姐妹,他也一定掉头就跑,绝不回头。

毕竟命只有一条,他能为父母,为未来的妻子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但不代表他能为了一个仅仅只是长得像自己亲人的陌生人去拼命。

可惜,那个家伙还是那么做了,做的那么干脆,不留余地。

他当时真的很想怒吼一句丁勉,你似不似个撒子?

可惜,他还是没敢喊。

一是自身的涵养不允许让他这么做,二是这家伙即便真是傻子,也一定是个让人钦佩的傻子。

胡超一直遵循着一个道理,看到有人落水了,你可以因为自己不会游泳或者等等原因不去救,但看到有人不顾身地跳下水去救人,就千万不要站在岸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去笑话那个救人的家伙不知死活。

无关对错,因为那是别人的选择,因为别人做到了,你没做到。

胡超叹了口气,这个从小到大无论体育还是学习都稳拿第一,碾压第二的天之骄子,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输了,而且还输的特别惨……

无心睡眠,索性拿起手机,给远在千里之外,同样睡不着的父亲发了一条短信

“老头,问你个事,假如你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强盗在抢劫一个少女,而你如果去帮这个少女,可能会陷入巨大的危险……就在你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一个愣头青比你先一步出手,去和强盗拼命了,如果是你,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是去帮这个愣头青,还是选择逃之夭夭?”

发完这条短信后,胡超坐在床上怔怔发呆,等待着那个人的答案。

嗡嗡!

没过多久,对方回复了“你觉得那个愣头青做的是对还是错?”

胡超犹豫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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