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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义愤(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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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一旁冷眼旁观的任我赢算是活久见了。

欺人干坏事的耀武扬威,被欺侮的忍气吞声。生活中的强者高高在上,身体上的强者乖乖就范。

这个高大男子一看就是挨过社会毒打的人,不思考的人早就干了,他却知道要顾全大局。

在看守所时,雏凤聊起过各种碰瓷行为,有说扶老太太被讹几十万的,他跟听天书一样不敢信。

同室的有一个小伙伴耷拉着脑袋说他制服一个色狼时把人打伤要负刑责,现在家里正在凑钱和解,更是让任我赢目瞪口呆。呆了几天后,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这人被搭救离开了,总算是正了名,洗刷了不白之冤。

这都是让任我赢无法理解的事情,卧龙倒是懂得很多,讲了很多关于自卫反击、见义勇为以及失手伤人等等一些界定方面的细则。但总体来说这玩意的根据不是数学问题,能清清楚楚界定一个数字的概念。而是玄学问题,趋向于心学,我觉得这三个字占据了界定的主旋律。

很多时候还会被玩成文字游戏。他追了一个小偷,小偷慌不择路跳河淹死。所以,小偷是被他逼死的。因为,他不追小偷就不会死。这个逼字,就是文字的魅力。

大夏对暴力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在行为判定上动了手就先错三分。这个东西说白了很容易被钻空子,当被歹人以此为武器混淆概念时,市面上就会出现大量办好事成坏事的故事。

不过,现在的大环境在好转,人们的是非观念和法律意识也在增强,相信以后会更好。

若非任我赢在看守所蹲了十天,见到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也许会对这个高大男子嗤之以鼻孔,这算个什么男人,这都不动手,连自己的女人被欺负了都不敢动手,亏他长的这么高大。

但,他在看守所听到的看到故事多了,看的出来这男子忍的有多辛苦,反倒是十分佩服他这种轻贱自己的尊严无声守护家人的举动。

打人不难,有手就行!不打才难!

这个世道的规则在这里,他没有选择。

这世界上的规则从来就不是保护弱者的。

树人有言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此时同理打人未必真英雄,忍受屈辱更男人。

他的选择,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他们之间的事情已经结束了,结局皆大欢喜。虽然没有赢家,却也没有输家。和平和解对弱者是一种保护!

但我偏偏看不惯啊!为什么我在旁边看的是越看越有气!

是的,因为我不服啊。我能理解这高大男子为了生活而服软,但我作为一个观众,我不服这死胖子居然装x不挨揍。

我承认这胖东西是生活中的强者,但与我何干?

我是一名侠客!

这个世界需要侠客!

需要有超脱于规则之外,惩罚这些玩弄规则的坏东西。

任我赢取下棒球帽,从兜里掏出黑色反恐头套和全指手套。

购买它们的时候,以及带上它们的时候都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看守所闲聊时,和那群小坏蛋们探讨过一个很犯罪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完美的犯罪。

关于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需要满足不在场证明,无犯罪动机,无现场痕迹。

关于现场痕迹他们又探讨过指纹、毛发、衣着碎片、分泌物以及摄像头等等的存在。

他并不是想犯罪!而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行为在某些部分上会触及一些规则上的敏感神经,破坏规则的行为会导致不可预知的后果。

所以即使做侠客也最好做一个无人知晓的隐侠。

幸好这一路都是小巷子,道路又昏暗,头顶没有时空监视器的存在,若是大马路上,这事就没法办了。

他吃过被摄像的亏,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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